安徽财经大学 艺术学院
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替代方案(暂行)
为提升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,探索以能力提升为本位的多样化、多形式教学改革成果评价机制,学院以创新创业教育、实践教育、学科竞赛、作品参展、专利发明、横向课题服务、科研课题、产品研发转化及高质量科研论文等为抓手,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》(2018版)“动画、数字媒体艺术、数字媒体技术类”(动画专业)、“美术学类”(绘画专业)与“设计学类”(视觉传达设计专业、环境设计专业、产品设计专业)对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,按照艺术类一级学科对应专业的分类评定,科学有序推进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改革。经艺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研究,特制定本替代方案:
一、申请毕业论文(设计)替代成果范围
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,在确保质量前提下,毕业论文(设计)可以多样化、多形式,可以是传统形式的毕业论文(设计),也可以是反映学生创新能力且与专业教育相关的作品、设计、调研报告、商业策划、竞赛取得的成果、参加科研训练和学科竞赛取得的成果、在报刊杂志发表的优秀文章等。
序号 | 替代类别 | 替代范围 |
1 | 作品类 | 平面、文字、影像视频、策划方案、动画、专利、绘画类、实物、模型等; |
2 | 学术成果 | 期刊论文(ISBN)、报刊杂志(CN) |
3 | 学科竞赛 | 分别以学校指定名录的赛事、学院指定的专业相关赛事为依据 |
4 | 科研课题 | 科研课题(横向、纵向)、各类大学生课题项目 |
5 | 艺术展演 | 各类专业类、行业类展演 |
6 | 其他成果 | 各教学系结合专业实际认定 |
二、申请毕业论文(设计)替代程序
1.按照《毕业论文(设计)替代方案》要求,在规定的时间向指导教师出具书面申请,提交成果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,由指导教师初审。
2.经指导教师初审合格后,由各教学系审核并汇总,提交艺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,审核结果学院予以公示。
3.毕业论文(设计)申请认定工作于每年11月20日—5月20日进行,各教学系可根据毕业生创作实际情况,确定具体时间。
三、申请毕业论文(设计)替代的文本材料
1.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成果认定申请表;
2.成果内容(科研课题立项与结项证明,横向课题项目委托书与结项证明、作品实物或图片、证书复印件、总结报告等);
3.装订要求和论文设计一样,所有材料待答辩结束后一并归档。
四、申请毕业论文(设计)替代的成果认定与答辩说明
1. 对于未申请者或申请而未通过者,须按安徽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相关规定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。
2. 所有替代毕业论文(设计)作品须为原创;论文类按照学校文件规定,查重合格后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,学术不端者按学校文件规定严肃处理。
3. 作者署名单位须标注安徽财经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;集体项目成员由指导教师认定和项目主持人签署意见后方可申请,申请毕业论文(设计)替代的成果等级认定按各专业具体规定执行。
4. 申请毕业论文(设计)替代的毕业生均需参加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。
5. 以传统形式参加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的,须在当年5月上旬参加第一次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,方可申请优秀等级认定;参加第二次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的,一般不设优秀等级名额认定。
动画专业(动画、数字媒体艺术类代码1303,专业代码130310)
一、满足以下学科论文、作品、竞赛、课题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替代毕业论文(设计)
1.本专业三类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可申请毕业论文(设计)替代,要求为专业相关论文4000字以上 ,重复率15%以下,且为第一作者,申请等级为优秀。
2.动画专业A、B类赛事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(含二等)第一作者可申请毕业论文(设计)替代。申请等级鉴定:国家级为优秀;省级为良好。
3.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:省级以结项证书为准,限主持人申请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替代。国家级以结项证书为标准,限主持人、第一参与人申请毕业论文(设计)替代。申请等级:主持人优秀,第二参与者良好。
4.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:国家级以结项证书为标准,主持人、前三名参与者可申请毕业论文(设计)替代。申请等级:主持人为优秀,前三名参与者为良好。
5.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:国家级以结项证书为标准,主持人与前三名参与者可申请毕业论文(设计)替代。申请等级:主持人为优秀,前三名参与者为良好。
6.纵向课题:国家级、省级课题限前两名,课题结项后,(主持人为优秀、第一参与人良好)、校级课题限第一名,课题结项后,(主持人为良好);横向课题:参加指导教师的横向课题(四类以上),课题结项后,参与学生中排名第一者,申请等级为优秀。
二、外观专利(动漫类)申请,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替代毕业作品
1.申请外观专利的学生作为第一专利人必须有三项以上(含三项)动漫类外观专利证书者,申请等级为良好。
2.申请动漫类外观专利的学生为第二专利人,动画系指导教师为第一专利人的,有三项以上(含三项)产品专利外观证书者,可认定毕业作品替代,申请等级为良好。
三、产品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者,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替代毕业设计
1.申请动漫类实用新型专利的学生作为第一专利人必须有一项以上(含一项)产品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者,可申请毕业设计替代,申请等级为优秀。
2.申请动漫类实用新型专利的学生为第二专利人,动画系指导教师为第一专利人的,有一项以上(含一项)产品使用新型证书者,可申请毕业设计替代,申请等级为优秀。
成果类别 | 成果形式 | 成果级别 | 申请等级 | 备注(申请替代) |
论文 | 影视类相关论文 | 国家级媒体 | 优秀 | 专业相关论文第一作者 |
省级媒体 | 优秀 | |||
学术论文 | 三类或三类以上期刊 | 优秀 | 专业相关论文4000字以上 ,重复率15%以下,且为第一作者 | |
作品 | 学科竞赛、展演获奖(颁发单位为政府行政部门) | 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| 优秀 | 限影视类, 第一作者 |
国家级优秀奖、省级一等奖、省级二等奖 | 良好 | 限影视类, 第一作者 | ||
课题 | 纵向课题项目 | 国家级(结项) | 优秀 | 国家级、省级课题限前两名,课题结项后,(主持人为优秀、第一参与人良好); 校级限第一名,课题结项后,(主持人为良好) |
省级(结项) | 优秀 | |||
校级(结项) | 良好
| |||
横向课题项目 | 参与指导教师项目(四类以上含四类) | 良好 | 课题结项后,参与学生中排名第一者 | |
专利 | 外观专利 | 动漫类 | 良好 | A.申请专利的学生作为第一专利人 B.申请动漫类外观专利的学生为第二专利人,动画系指导教师为第一专利人 |
实用新型 | 动漫类 | 优秀 |
本《替代方案》自2019届毕业生开始实施,解释权归艺术学院。
艺术学院
2018年7月9日